Bless...
喜糖
Riskey 发表于 2008-07-26 21:26:21
写之前习惯性的把手机放在桌上,没想到却掏出一颗糖,就从这颗糖开始写起。
下午被拉去参加不知谁的婚礼,礼貌性的拿了这颗现在含在嘴里的喜糖。从旁人的交谈得知,新郎的母亲身患癌症,为了母亲走得瞑目,两人决定把婚期提前。
很久没有参加婚礼,这次完全作为一个旁观者前去,不用和人应付,得以静静的观察中国式婚礼。进门处,主方迎接宾客,一阵寒暄是免不了的,喜庆的气氛从人们略微僵化的笑容和高调的招呼声中透露出来。内厅里,来客进门开始就和一个又一个的熟人说话然后找熟人最多的地方坐下。有的人似乎是认识多年,却也有多年没见,因为一场婚礼而又被聚在一起。领导的到来算是整个婚礼前奏的小高潮,微笑,握手,坐下。同一桌免不了有朋友,也有陌生人,大家说些普遍的话题,比如新郎新娘如何,其家人如何,怎么认识的,再不然就是互相攀比或者谦虚,只为了打法时间,等着上菜,吃饭,走人。
婚礼开始,司仪说着练习过无数次喜洋洋的台词,宾客们自顾自的吃着喝着,然后新郎新娘说话,父母上台,三鞠躬,说话,交杯酒,坐前排的人负责鼓掌,后排的人负责继续吃饭。司仪通常会来个小游戏,新人接吻之类的,释放中国人的含蓄和满足大家的看客心理。之后新人开始轮桌敬酒,这或许算是中国夫妻婚后会遇到的第一个需要共同面对的难题。一场婚礼多则百桌,少则数十桌,两人必须忍住疲劳,保持微笑,说着几乎一样的台词全数走完。
敬过之后,宾客也吃得差不多,开始陆续退场,朋友们会留下,处理现场,闹洞房,真正婚礼的喜悦,或许这时候才开始。
我从没有近距离的参与过一场婚礼,无法知道那些婚礼的核心人物都是什么想法。我猜,新郎新娘或许会激动,紧张,或许会对司仪的为难或者要说的话感到尴尬,父母或许会觉得喜悦,欣慰,伴郎伴娘或者其他的筹办人或许会为自己的朋友进入婚姻殿堂而高兴,祝福。而其他人的心理,我猜,或许会觉得,“他们竟然结婚了”“她就结婚了?”“他怎么会找了这么一个”“原来新郎是这样子”“靠,又要给红包了”“关我什么事,请我干嘛”“请的这地方不错,菜难吃了点”“还好没和他坐一桌”“什么时候过去给领导敬酒”....
我写这些并没有取笑这场婚礼的意图。只是以我的视角,看待中国婚礼。或许心里有些嘲笑,但也明白里面的无奈。
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但如何处理婚姻,就只是这两个人的事了。想来似乎有这样的感觉:结合之前前想着想那,父母们命令儿女考虑自己的感受,还打量对方家庭的背景,很多人也为之出谋划策,反对甚至阻止,或者赞成乃至怂恿,婚后,原本声音最大的人人仿佛突然消失了,只剩下两个人来处理所有的问题。
我问舅妈,二十五年的婚姻是怎么走过来的。她简单的回答,包容。当爱情在家庭琐事中被耗尽的时候为什么不分开呢?没有了爱情,婚姻还有必要吗?答案是,婚姻不是恋爱,是承诺,责任,没有了爱情,还有责任,还有日久相处生处来的感情,还有那份两个人独有的默契。
我这个年龄的人,爱情表现得那么激烈,冲动,自私,疯狂,不理智。我们害怕失去,害怕错过,害怕后悔,所以我们拼命的抓紧。我们也害怕受伤害,害怕被时间欺骗,害怕等待没有结果,所以我们动不动就说分手。朋友说,“不谈爱情,谈感情”。爱情让我们说出“我爱你”,而感情,孕育出更加伟大的“在一起”。
我从来不会鼓励任何人,坚守爱情或者放弃分手。爱情是心与心的火花,在一起是心与心的距离。火花的碰撞来自无数次的不同燧石的碰撞,而距离,不是说任何人单方面就能说了算的。如果爱就大胆接近,别怕被火焰灼伤,如果不爱就分手,我们还没有婚姻的承诺和责任。
最后,向那些同现实抗争过最后失败了的失去爱情的人们致意,这样的人生已经有过精彩。
On the way
Riskey 发表于 2008-07-08 23:54:03
五个小时后以后,我将离开。最初的起因已然模糊,只记得似乎源于学校小花园条凳上度过的一个下午。于是开始着手准备,买车,加置装备,计划路线,当所有的一切都以就绪,便只剩下等待,等待出发。原以为漫长的等待,已经把我的热情耗尽,当我收拾完东西把包架在车后座上时,看着静静立在那的车,心里也还是有股莫名的激动。
没有想过这样的旅途会有什么样的意义,或许嘴上说了无数次,真正说服自己出发的原因却不知道,或许只想体验一下什么叫“在路上”,又或许,只是觉得自己想做点什么。
我不知道是否有资格称自己为一个“敢想敢做”的人,但我确实做了很多自己都不知道有什么意义的事。我不知道明天或者后天或者再后来的日子会是怎样的,只知道,如果我今天想,那就去做。我也好幻想,幻想同样式明天后天或者再后来的日子会有怎样的事发生,以此来平息自己躁动的内心。
很喜欢一本书的名字《Do whatever you want》,I always think that if anyone wanna do sth. just go ahead. Do whatever you want without too much reasons and limite.
Now I'm on the way...
你必须!
Riskey 发表于 2008-07-06 17:55:21
百度一下,会发现很多必须,成年人必看的6个故事、大学生必看的10部电影、男人必读的十本书,智慧女人必知的66个幸福秘诀、作为XX职业你必须精通的事....一大串的必须下,不免可笑,仿佛我不“必须”,就不怎么怎么地一样。我想这个世界上,除了喝水吃饭睡觉上厕所,没有什么是“必须”的吧?
不过一扫论坛和校内,如此必须不在少数,更有诸多延展版“不看后悔一辈子的秘密”之类的,可见此类标题市场巨大。但又不似标题党之恶搞,内容也确有一些道理,只得感叹,生活的负担加重了,不做了这些“必须”,似乎落后就“必须”的。于是,“必须”有了市场,我们也必须做越来越多的“必须”...
据说,幸福就是比邻居过得好一点。为了幸福的多一点,我们开始悄悄的努力,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当我们的邻居发现自己“不幸福”的时候,也开始了努力,而后竞争公开化,你追我赶,结果是最后谁也没比谁幸福多少,反而弄得大家精疲力竭。
毫无疑问,社会只有在竞争中才能获得飞速的发展,稀有资源才能得到更好的分配,但同时竞争带的副作用也越发明显,甚至逐渐超过了它到来的好处。马太效应说明了赢家通吃,输家只能落得最糟糕的下场。为了避免落在最后,人们只有拼尽全力在竞争中获胜,原本靠文明建立的有序社会又被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所占领。
说的这可能会想,如果大家都慢下来,社会不用那么快进步,慢慢往前走,大家不都可以又有充足的时光享受慢节奏的悠闲生活,还不用成天生活在高压之下吗?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似乎社会就又能回到一个较好的轨道。可惜,人永远都是自私的,在慢的状态下,任何人只要一快起来,就能比别人获得更多,带来的“幸福感”也大大超过这一小点快引起的“疲劳度”,于是,肯定会有人比别人努力。所以,大家都好,在充满竞争的机制下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
无论是经济学还是博弈论,第一条假定都是人是理性的,换句话表诉就是,人是自利的。于是无论后面有再多的假设,人的自利都会把社会拉入竞争的漩涡,最后竞争失败者逐渐失去在生存的资格。
我们都知道大多数时候团队的力量大于个人力量的集合,但一旦团队工作时,人又会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有所保留,最后导致团队的失败。曾经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的农村公社就是这样的例子。大锅饭让人们失去积极性,但分田自耕又会很快造成贫富分化,用不了一百年,还会再出现“打到地主,压制富农”之类的口号。
如此说来,人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只要自利,最后的结果不是一起变坏,就是一部分人好,一部分人差,好的愈好,差的愈差。或许有一天,人们都不自私了,大家都爱人超过了爱己,我们才能都生活得更好。
不过,如果还从经济学或是博弈论的逻辑来解释,爱,只是一种心理上的收益超过支出的行为,或者是理性人无限次重复博弈的结果。
可怕的科学,可悲的人类.....
写东西的教训
Riskey 发表于 2008-06-30 23:58:36
本来已经关了电脑,唠叨了一阵,又打开了。跟朋友抱怨,很多东西想写,不敢写,她告诉我,她写东西的经验是“越写才能越顺畅。不踢球的人看在多球赛,上场也是被宰。郭敬明够烂了吧,可是他天天写,过程中也成长了许多。赵薇天天唱,现在也找到调了。我觉得最幸福的事,看到我现在写的比以前写的好。”于是,我又开始写了。
我并没有希望成为作家,从小就不是写作文的能手,到初中都还停留在把一个故事反复改编来应付考试的水平。高中看朋友写意识流的文章,惊叹之余自愧不如。慢慢的写了十多万字的博客似乎终于有些改进,却还是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文章。念其因,无才也。
或许直观说来,像韩寒那样,写出“昨天我在和平里买了一些梨和长得很奇怪的小芒果,那梨贵到我买的时候都要考虑考虑,但我还是毅然买了不少。回家一吃,果然好吃,明天还要去买。 ”这样的文字,都能卖钱的情况,可算是某种程度上的有才了。
曾经有个广泛流传的男人必看的十部电影的名单,其中一部,《东方不败》,标题就是才华。那个流传的名单是做如下评语的:
“男人不应该不看武侠片,如果你只能看一部武侠电影,你会选择什么?我想应该是《东方不败》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剑客的身姿随着剑在空气中的游走而起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金庸的《笑傲江湖》讲的是对自由的追求,徐克、程小东、张叔平、 李连杰等一干天才用电影再现了金庸笔下这个瑰丽无比的武侠世界。沧海一声笑的曲子传唱至今,成为我们一个幻想的凭籍,一个逃避现实的出口。 ”
曾经有天突然想起才华这个词,于是重新下载了来看。电影无论是从画面,剪辑,音乐,台词,还是演员的表演都无可挑剔。尤其是对剧本的改编,几乎完全的颠覆金庸《笑傲江湖》,却在短短一个多小时中表现出了江湖世界的快意恩仇,儿女情长。即使是在武侠片已经被高投资,大场面和华美特效所占领的今天,在看这部拍摄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老片,依然觉得魅力不减。能拍出如此经典的电影,徐克一干人等之才可见一斑。
韩寒说,“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才能得出来”。他却不谦虚,17岁一篇“杯中窥人”一跑打响。张爱玲号召,“出名要趁早”。她倒先实践了,23岁《沉香屑-第一炉香》让她成为当时的文坛新星。
写道这再写不下去了,看了部电影,回头再看,本不是一气呵成的东西,自己的话不多,引用的话不少,再写下午,怕跟多矫揉造作之词。罢了,留下次文,且作教训。
落落荧光
Riskey 发表于 2008-06-25 22:53:20
时间:2006年7月19日
这天我一个人踏上了旅途。早上朋友们都以送我的名义聚在了北城牛菜馆。我们聊着陆续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憧憬着将来:我们开一家养鸡场,TH配饲料,小毛给鸡看病,菜鸟负责卖鸡,小黄老色给养鸡场排电路。“么我么?”毛驴急着问,“我们要把鸡肉卖到国外去,你到时候就可以当翻译啦!”小虎说。
我们慢悠悠地吃完米线,发现时间快到了,于是急急忙忙往车站走去,一路上还不忘打诨吵闹。我上车放包,看着他们全部站在下面,画面突然变成了无声电影,不知道毛驴又说了个什么笑话,大家都狂笑起来。我下车,和他们道别,让他们先走不用送了。回到车上,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戴上耳机。车开动了,开出车场,拐角处,发现他们全部在那,给我挥手。我胸口一闷,很激动的站起来给他们挥手,嘴角有点点酸酸的笑。这时候音乐放到《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时间:2006年8月末
康师傅,老色,小虎,我。我们在河滨路边的酒吧一人拎了一瓶啤酒,很喜欢喝的大理风。边走边喝,小虎说,“这样会不会太嚣张了点?”坐在路边亭子里喝完的,他们把瓶扔进泸江里,我把瓶砸碎江边。小黄打电话给师傅,说快到了,从北京回来。我胸口一闷,心里一阵不爽和嫉妒。随后我们顺着路溜达到迎旭广场,打电话给其他人。也许,老P,宋皓陆续赶到。我们商量着爬上雕塑,商量着摆什么造型照相,无聊了一阵,决定去吃烧烤。烧烤摊上,小黄也到了,穿得很光鲜,我们笑他不愧是从北京回来的人。时间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那晚后来有没有打台球或者去网吧,只记得,那是一个男人们的晚上。
时间:2006年8月末
某次唱完歌回来,和小黄一辆车。我对他说了一句话。“XX就交给你了。”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现在想起来,很好笑,很幼稚。但那时,很有意义。
时间:2006年10月1日
和康师傅从外经贸西门溜达下去,进酒店,被300多的房价吓跑了。于是溜达到一家饭店,开始喝茶,喝了两壶,碧螺春,龙井,加了17次水。聊什么,忘了,只记得很开心,很开心。
时间:2007年2月
摩托车带着老六来到郊区天马雕像。聊了很多,感叹了很多,回忆了很多。回去的路上,他说,他爸爸常自己骑自行车旅行。如今他告诉我,他也要和他爸踏上这样的旅途。
时间:2007年2月
东妮二楼,超和也许坐我对面,斗地主,两个人肆无忌惮的换着牌,于是很多炸弹出现了。看着他们捣蛋的笑容,听着他们说复读时候的趣事,仿佛时间又回到一起疯狂泡网吧的那个年代。
时间:2007年2月14日
留洋生日,我卖花,还有很多人。我们吃过饭,去康师傅家拿花,一路溜达下来,小黄和小菜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走到一中门口也没有卖出一只去。我们怂恿TH和毛驴两员大将出马,目标一个被妈妈牵手走的小朋友,推搪了半天,我上了,结果自然把小朋友以及他妈妈吓跑了。他们说我那头发太长毛怪了。
走到邮局旁边,我们决定在这卖,马双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LJ告诉我可以去买些气球来送,我便屁颠屁颠的跑很远把路边阿姨手上的气球都抢下来。康师傅爸爸还热情捧场。大家很卖力,很不要脸的卖,结果还是没全卖出去。随着人流越来越少,我们收拾包袱,转移到韩流来袭。全部人到齐,开始数钱,大家把所有的钱全部掏出来,放桌上,我一张一张开始数。没亏。大家很高兴,开始唱歌,开始打闹。
开始唱歌了,我变得很不高兴。自己骑摩托出去了,拼命加大油门,在空旷的大街上肆无忌惮的狂奔。
那一天,我很高兴,也很郁闷。
时间:2007年7月
那天决定去吃一中食堂的饭,我觉得顶好吃。吃完开始漫无目的的溜达,决定去阿老师家,她家没人,于是游荡到河滨路,再到迎旭广场,再往上走。路上见到一美腿,也许说:“那个好像像大胯”,我说不是,她没那么胖,结果走上去,居然是。于是被暴打一顿。我们接着往上走,快到天禾水洲,撞到小东哥和大脸猫,我一乐,差点脱口而出,“东哥好,大脸猫好”。某人打来一个电话,终结了我们无聊的行程,也许总结说:“该遇到的,不该遇到的我们都遇到了。”
时间:2007年7月
被PP叫去吃狗肉米线,小黄、留洋和ZZ也在。我们取笑小黄的衣服,取笑ZZ和小狗。那好像是回来后第一次见到小黄,感觉整个人都很不一样了,长大了的黄帅,沉稳许多。
时间:2007年8月
丽江最后一晚,我,也许,马老二,还有那位鞋子很好看但名字不记得的女生。我们12点出去的,奇怪原本喧闹无比的酒吧街这么早就安静下来。在小巴黎二楼要了一瓶红酒,点了支蜡烛。我们聊天,直到酒保把我们赶走。
时间:2007年9月30日
和M出去喝酒,两个人几乎灌完一瓶杰克丹尼,第一次喝酒喝这么爽。那夜下了很大雨,我们俩被淋成了落汤鸡,互相扶着跌跌撞撞回到宿舍。第二天醒来发现居然还发过短信。我告诉她,“我决定了。”她回的,“不管怎样,你这个朋友我说交定了。”
时间:2008年2月7日
和晓芝从浦东回来,她还抱怨我,怎么有这么爱逛街的男人,我心里想,靠,怎么有这么不爱逛街的女人。
回来路上看到路边有人放烟火,很好看。近12点了,人们开始大放烟火
,黄毛打电话来了,说他正在热闹。我很高兴,还有人记得我。想起那天无聊,和他打车去中关村,在7-11买了包子,啤酒,看了电影,他跟我说,过年时候,他们常放礼花,很多烟火,到时候打电话给我。
时间:2008年3月
宿舍终于有了第一次夜聊,虽然话题仅限于女生,还有我曾经在梦中狂喊本班某女生名字那档子事,不过很高兴有这样的进步。后来大家出去吃饭,从6点溜达到8点,终于找到一家可以吃的小餐馆。我们7个人吃了21碗饭,喝了二打酒。我和耀辉还说如果期末还找不到女朋友,就请大家吃饭。结果自然是把这顿赖掉了。
时间2008年4月清明
阿Q学校背后的菜市场,我背着手看她们掏钱买菜,心里嘀咕着,你们千万别一个个来北京,不然我借再多钱也招待不完呐。我和兰做饭,我舞着刀,听她说给小白兔眼球放血的手术。这样的故事并不是如何惊悚,只是从她这样娇小的身躯讲述出来,觉得格外恐怖。LJ买饭回来,见我半天没把一个土豆削完皮,直接就让我下课,我也乐得一边做着喝酸奶。正吃着,阿Q的绯闻男友提着一袋小番茄出现,把她变成了我们攻击的对象。张媛不停的给我介绍她的迷笛音乐节,我就是提不起兴趣。
武汉,玩得很开心,很便宜。
时间:2008年5月14日
白金很顺利的进入我的圈套,我们骑车去了天安门,一路上大谈理想。到天安门,发现居然好多人。白金说,丫的,来的值了!
看完升旗,我们在广场上乱拍照,骑车在老北京城乱转,前门大街到王府井教堂,南锣鼓巷到后海。回去的路上被他骂到:“你丫带的什么破路!”
时间:2008年6月
黄毛很无聊,我也是,我们在校园一角发现一女生,貌似很不错,于是互相怂恿去搭讪。黄毛说,“怕什么,我们是关心一下她,你看她一个人坐在那肯定心里不高兴,说不定正希望有人和她聊聊呢。”我说,“靠,你这明显就是居心不良。”他说,“那这样吧,你走过去,给她看张照片,跟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同学,有什么事吗?’”
时间:2008年6月24日
前几天被M骂一顿,搞得我很不爽,于是决定约她出去,M回短信说,“有预感会被你炮轰。”白金说我,人家男朋友刚实习去,你就下手,我打了个哈哈,这个他不懂的。我们走了很久,在未名湖边的床上坐了很久,她给我说那个自称自己会飞的朋友的故事。我和她打赌,我用鞋舀水上来,她不敢喝。她一付视死如归的表情,你敢舀我就敢喝。其实我不敢,所以她也没喝。
时间:2008年6月26日1点30分
留洋的博客终于让我决定写下这些文字,记录所有曾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朋友。
落落写道,“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不永恒的,不那么永恒的,只在某个阶段熠熠的友情。就像这个世界上有种名叫荧光粉的物质。它将之前吸收的光在随后缓慢释放,并且终有释放完的一天。当最后的一刻,从它体内映出的光束由强至弱,最后稀薄,追随而至的是完整而沉默的黑暗。先前用荧光书写的路标地名全都隐没,那么,这个时候,对于很古老很古老的一句话里说的意思,现在能明白了吗。那句话说,‘再也回不去了’。”
黯淡的文字,当时看得我也灰暗了,友情如荧光粉,终究会有不再发光的一天。看着手机名单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却想不出来给他们说些什么话语。曾经看着一段段慢慢冷落的友情,一次又一次的企图让这些黯淡了的荧光粉重新发出光芒,却一次又一次的以失败告终,心里不尽凄凉。
但现在,慢慢明白过来,所谓友情的荧光粉,撒落在漫漫人生路上,他们都静静的躺在那里,等待被我们的回忆去再次点亮。而在这之前,他们只是默默地躺在那,默默地,以至于我们几乎忘了他们的存在,以为他们就那样飞走,再也不见了。当我们有一天,看到某样东西,来到某个地方,那些愿意为消失了的荧光粉竟又开始闪闪发光。熠熠的友情,照亮着我们人生的从前和现在,也为我们照耀着前路。
永远,这个词的出现,必定与某个人相联,必定与某件事相联,必定与脑海中某个角落的记忆相联。若时光飞逝,那些曾时常出现在我们生命中,伴随过我们成长,同我们一起共患难的人们也渐渐远去,只剩下我们的家人相伴,仍需相信,当我们变成耄耋老人,再无前路期盼时,那些荧光粉会成为余下人生中的主旋律。
我希望在我死的时候,在我的葬礼上,在我的讣告被报纸登载之时,所有我曾经撒下的荧光粉能够再次照亮,再为他们的生命点亮一次光彩。
今天写下的文字的时候,发现越写越多,最后不得不把很多都略去。这些给自己看的文字,如果无意中也点亮了你的荧光粉,如果你看到它们时也会心一笑,相信,我也在笑。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Riskey 发表于 2008-06-22 05:06:03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徐志摩
志摩的诗,十八首《沙扬娜拉》最后一首。读完第一句就喜欢上了。或许是因这句式独特却不矫情,再想不出更多理由。就是喜欢。
许知远曾抱怨北大诗社的年会变成了一点一度的群魔乱舞大会,感叹诗人已死。韩寒也毫不留情的在《通稿2003》嘲讽现代诗。但我想,这样的诗,他应该还是看得上眼的吧。
诗我是不懂,只是太喜欢“这一低头的温柔”所以唠叨几句。
和朋友在外面晃荡了好久。我在这种闷热的天气里只想睡觉,待那么久也不是为了不扫他兴,只是心里多少期待有些艳遇,或者看看来往漂亮女生也好。回来时候瞅见一本《人性的弱点》,随手拿出翻了翻,不由得哭笑不得,我被塑造成今天这付德行,多少归功于它。我本不是大公无私的人,更谈不上好人,无非和很多人一样,好奇而已。小时随手一翻,竟学起来了,实践也就连带着塑造了一个我。
朋友约我明天去车站,随便买张票就走。这种事我是做得出来的,只是现在没此心情。我不会勉强别人,更不愿勉强自己。直接告诉他,老子不想去。
有人说我自私,也有人说我有个性,我从来不否认,偶尔口头上承认一下。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肯定和否定都是没有意义的。
中学政治课本是遵照马克思主义走的,所以王阳明那样的人自然是在被批斗的行列。我的观点从那时起就被锁定在唯物主义。可再长大,发现王阳明其实比我所知道得强大得多,于是发现,唯心并不是一个坏东西。我受到的教育是失败的,就如同M的家长,给他指了路,就不要再给他机会看到还有其他的路。看不到头的路永远比看得到头的路更加诱惑,总想试试,谁知一试却越发迷惘而止步不前。
王同学信了基督。我是为他欣喜的,毕竟他有了自己的信仰,虽然不那么彻底。世界上的痛苦有两种,一种是有的痛苦,一种是无的痛苦。有了想要“多”,想要“大”,想要“更”。而无,是彻底的不知所措,仿佛一切都没了意义。
回来热得发慌,到走廊里看村上春树,第一遍《挪威的森林》是在厕所里拿着手机断断续续看完的。现在再看,发现村夫很了解那种“不完整的人”在想些什么,甚至越看越以为,这家伙不自杀就太对不起读者了。看着总会不自觉的拿自己以及身边的朋友和里面的某个人对比,多少有些相似之处。或许是因为自己也是某个部分。
欧洲杯踢得火热。宿舍楼侧起彼伏的呼喊声充分证明了这点。为什么说此起彼伏呢?因为各宿舍看的频道不同,也有了时差。这现象是极有趣的:往往快的一拨喊完,慢的一拨就一顿咒骂,还没骂完就变成欢呼。
老实说我不是球迷,不懂得看球究竟看什么。舍友也有不是球迷的,先前问他看不看球赛,他说,不看。问为什么,他说,又不像篮球,我又不会。我问,到现场呢?回答说,或许会看吧,热闹啊!跟着喊多爽呐!
今天我也和他们一块看球,荷兰和俄罗斯的比赛。说实话,实在踢得不咋地,还不如听这些球迷们说话。有不懂越位的初级球迷,有不进就乱骂的初级足球流氓,也有在荷兰队上压钱的赌徒。看球赛的过程,就是一整个嬉笑怒骂的话剧,各色人等一同上场,剧情随着皮球离门的距离跌宕起伏,自己成为其中一角时便忘记了其他。
足球的魅力在哪?我先以为是球星们神乎其技的脚法,现在觉得,是不到哨声响起就没有定论变幻莫测。昨天土耳其与克罗地亚的比赛,在最后两分钟被打进一球,结果当裁判对教练指着手表说时间要到,不必换人的时候,土耳其居然在最后一秒把生生把比分扳平,一下击溃了克罗地亚人的心理防线,在随后的点球大战中赢得了胜利。
如果结局已定,那就已经死了。“死人就一直死下去了,而我们还要接着活”。人就是这样矛盾,一方面害怕拼命寻求可以确定的结果,一方面又希望一切都未成定局。解脱不了,也不愿解脱。
末了,天也亮了。我痛恨夏天抢走了我的黑夜。早安...
爱情反应
Riskey 发表于 2008-06-17 02:10:43
我没发现这个双腿残疾已久的人对生命有着颇不寻常的理解,不是超然,不是淡定,不是洒脱,而是认真去审视自己内心之后的赤诚。
在史氏看来,每个人的心灵都要走进千万种价值的审视、评判、褒贬乃只枪林弹雨般的误解中去,每个人便都不得不遮挡起肉体和灵魂的羞处,于是走进隔膜与防范,走进了孤独。但从那时起,所有的人就都生出了一个渴望:走出孤独,回归乐园。
那乐园就是,爱情。
寻找爱情,所以不仅仅是寻找性的对象,而根本是寻找乐园,寻找心灵的自由之地。这样看来,爱情是可以证明的了。自由可以证明爱情。自由或者不自由,将证明那是爱情或者不是爱情。
孤独是从遮掩开始的,自由就要从放弃遮掩开始。孤独是从防御开始的,自由就要从写出防御开始。孤独是从羞耻开始的,所有就要从废除羞耻开始。孤独是从衣服开始,从规矩开始,从小心谨慎开始,从距离和秘密开始,那么自由就要从脱去衣服开始,从破坏规矩开始,从放浪不羁开始,从消灭举了和泄漏秘密开始……
以我不成熟的心智来理解是有些困难的。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敢把爱情拿到这个层次来思考,无论从心理的是社会关系的角度看,爱情对我来都是一个不看碰触的“玄学”
裴多菲或许能和老史对上号。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史说,无自由便无爱情。裴说,没有爱情也要自由,两人多少有些相似。
如要说爱情,当从发生之始说起,但我从来就不知爱情是如何发生,又如何结束。只觉得两个人与千万人只中相知,相识,走到一起,几率不比那电子在原子周围某个固定点出现的几率大。牵引他们的力量是何等的伟大!然而,即便是这样伟大的力量牵引起来的爱情,还是会被分开,我不得不又一次赞扬这另外一种伟大的力量可以把这样的结合分开。化学反应总是有原因,比如自发反应是因为吉布斯函数大于零,非自发反应是因为外界物质的渗入。爱情反应也该有原因。特定的场合,特定是时间有了特定的机会,配合特定的心情,于是爱情爆发了。再后来,日久的消耗,没有新料的添加,反应停止了,原本绚烂的反应终于熄灭,留下一堆让人空自怀念的灰烬,亦或如空气般蒸发得毫无痕迹,足以让人怀疑这是否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应。
我对爱情的理解,常流于表面,不触及根本。或许是因为在我这年纪看来,朦胧些总比一目了然来的好些...
